力源信息董事长行贿20万请孙小波关照 上市后利润、现金流持续“变脸”

2020-01-08 14:07:21 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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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月8日讯 (记者 里豫 赵戎 邓玉蕊)以电子产品研发、销售为主业的湖北上市公司力源信息(300184.SZ)日前被卷入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原委员孙小波受贿案中。司法判决书显示,力源信息董事长为请孙小波在评审时给予关照,在上会前一天送给孙人民币20万元。目前力源信息还未就此事向公众披露信息。

记者发现,力源信息自2011年上市后,业绩连续“变脸”,净利润及现金流下降幅度惊人。

上会前求关照 董事长行贿20万

孙小波受贿一、二审刑事判决书里介绍了力源信息董事长向孙行贿的细节:2010 年 12 月,拟上市企业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了 IPO 申请能通过发审委会议审核,于该公司上会前的一天,公司董事长赵马克在北京市金融街附近的一家饭店请托孙小波在评审该公司时给予关照,送给被告人孙小波人民币 20 万元。

孙小波在庭审中对此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并有证人证言、拟上市公司相关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等系列证据佐证,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启事实予以认定。

上市后利润、现金流持续“变脸”

资料显示,力源信息2010年实现的净利润为2956.89万元;2011年上市后,当年净利润为2419.79万元,相比上市前下降了18.16%;2012年下降幅度继续扩大,仅得1532.77万元的净利润,与2011年相比下降比例为36.66%。

力源信息上市后的现金流“变脸”更加离谱:201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69.03万元,到了2011年却为负的2875.04万元,下降幅度高达161.58%。

而近来力源信息的财务数据也不容乐观。据2019年三季报显示,力源信息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了22.27%。在三季报中,力源信息的投资收益下降了102.72%,由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同比下降了115.59%。

否构成行贿罪还需司法认定

法律界专家对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的相关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构成行贿罪。如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具体犯罪认定和处罚,还需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事实、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上市公司仍未披露相关信息

而对于该起行贿事件,力源信息目前还未进行披露。中国网财经就此事致电力源信息董秘办对方表示稍后回复,但截至稿件发布,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在孙小波受贿案所涉上市公司名单中,记者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向孙小波行贿100万元人民币和20万港币欲求关照,但此后被媒体曝光出业绩造假,不久证监会终止该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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