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马上到了,一大波贺岁档电影开始“神仙打架”,争夺贺岁档票房冠军之位。
就在电影市场厮杀正酣之时,猫眼娱乐却因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东市监工罚(2020)10号﹞,显示:
经查:2019年3月30日,和平里工商所接消费者举报,当事人在其旗下猫眼APP上宣传“与建设银行联合举办周六电影秒杀活动”,活动页面说明该活动支持消费者所持有的建设银行龙卡mastercard双标信用卡,但消费者自2019年1月每周参与该活动无一次成功,后消费者致电建设银行被告知消费者持有的“建设银行龙卡mastercard双标信用卡”不参与该活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属于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
可见,猫眼娱乐这一波违法操作不但没有起到正面的宣传效果,反而“赔了夫人又折兵”。
赶在春节前,猫眼娱乐被罚并非巧合。市场监管部门借此警示个别商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随意忽悠消费者,毕竟处罚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临近,切勿轻信商家宣传诱导,保持理性消费。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哦~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