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平顶山郏县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近日,郏县市场监管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群众举报的5家利用疫情哄抬物价的药店,作出了各处罚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郏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接群众举办后,他们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通过调查,郏县十字街、行政路、经二路、东西大街、文化路等5家药店在疫情期间,利用群众需求旺盛、市场口罩供应紧张之机,以高于出厂价21倍、高于正常销售价格5倍的价格对外销售口罩,已构成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5家药店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作出各家处罚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执法人员已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