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中国怎么了 物业分公司违法四个月三遭处罚

2019-12-09 09:1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搜厚物业”)朝阳分公司罚款6万元,其违法事实为使用单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记者查询发现,北京搜厚物业为SOHO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OHO中国”,股票代码:00410.HK)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款一项规定,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北京搜厚物业朝阳分公司作出上述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11月19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质监罚字[2019]75号。

北京搜厚物业朝阳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21日。该公司总公司为北京搜厚物业。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四个月内,北京搜厚物业旗下分公司遭监管处罚三次。

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9月16日,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对北京搜厚物业朝阳门第二分公司罚款1万元,其违法事实为该单位空调制冷工殷伟军(身份证号码612522196904120813)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证过期。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应急罚[2019]168号。

2019年8月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对北京搜厚物业朝阳门第二分公司罚款1000元,其违法事实为地下空间责任人未建立防火责任制度。上述行为违反《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处罚依据为《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防罚字[2019]第12号。

北京搜厚物业成立于2007年7月18日,隶属于SOHO中国。其股东结构如下:北京开成世纪咨询有限公司持股95.00%;北京搜创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0%。北京开成世纪咨询有限公司为SOHO中国子公司。

官网显示,SOHO中国成立于1995年,由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和首席执行官张欣联手创建。公司在北京和上海城市中心开发和持有高档商业地产,坚持独特创新的建筑理念,建造符合时代精神的建筑,所开发项目均成为城市建设中的里程碑建筑。目前,SOHO中国已成为北京、上海最大的办公楼开发商,开发总量达500万平方米。2015年,公司推出SOHO 3Q,目前SOHO 3Q业已成为国内最大的共享办公室运营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一项: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利用地下空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第二项: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与使用人签订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书,明确使用人对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义务,并对使用人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使用人违反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安全使用义务的,及时制止、纠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地下空间安全使用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第一项: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ERM523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