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撤资退出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权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
如果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减资回购
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实质是公司回购退出股东的出资。即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需要通知债权人及在报纸上公告。
3.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情形为章程规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被责令关闭、法院予以解散等。公司股东一般采取股东会决议的方式解散,但解散公司意味着所有股东都要退出,因此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且公司清算程序较为复杂。
股东撤资公司法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抽逃出资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