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8日讯(记者 严森)按照原计划,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将于11月28日上会,但昨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取消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根据证监会昨日公告,鉴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187次和第188次发审委会议对上述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值得关注的是,爱玛科技自2018年6月29日首次披露招股书之后,排队已超过一年时间。2018年12月21日,爱玛科技收到了证监会的首次公开发行反馈意见,证监会针对爱玛科技的招股书提出了三大类的58个问题。
其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在上交所发行65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约为16.81亿元,用于公司电动车、自行车整车、配件加工制造、整件喷漆生产线等12个项目的建设、升级,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另外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爱玛科技曾遭到多次的违规处罚及潜在的违法行为。
其中包括,发行人涉生产制造业务的7家企业中,四川爱玛车业、广东爱玛两家企业暂未持有污染物排放许可。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分别被处以40,263元、50,000元和60,000元。
2017年发行人因未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及时进行变更,未为喷涂车间部分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防护口罩而被安监部门分别处以1万元和3万元的罚款。
此外,还涉及发行人子公司租用的部分房产坐落于集体土地上。四川爱玛车业租赁成都路捷的房产未取得房产证;广东爱玛与东莞市耀东塑胶有限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无截止期限;发行人部分实际使用的约7,711.20㎡永久性地上建筑尚未取得权证,存在未批先建情形等问题。另外,部分土地存在逾期开工的情形。
除此之外,爱玛科技还多次登上质检“黑榜”。
今年2月,在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天津爱玛的产品出现在不合格名单中。8月,由于3C证书注销,爱玛科技部分型号电动自行车被北京市监局禁止在北京销售。9月,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抽检信息显示,爱玛科技的子公司天津爱玛生产的5批次电动自行车存在不合格问题,包括最高车速、脚踏行驶能力、整车质量等问题。
期内,爱玛电动车还被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工商局、驻马店市工商局等多地工商部门检测出质量不合格;子公司广东爱玛因标志缺陷召回部分充电器、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因标志缺陷召回部分充电器、爱玛体育因存在安全隐患召回部分自行车。